南京,大龄自闭症托养机构被残联告了,创办者被判赔100万(四)
    发布日期:2022/5/12 16:42:21
    大龄托养机构究竟有多难?

          

    然而,再多的赞誉,都无法解决宁馨阳光家园遭遇的行业困境。第一个就是周边居民的长期抵制。


    2016年5月31日,正值儿童节前夕,江苏卫视邀请明星何洁、王铮亮,来到宁馨阳光家园看望被托养的孩子们。然而何洁见到这些孩子后不久,竟在现场大哭起来。


     

    何洁现场哭泣

     

    原因是,节目组才刚把孩子们带到三楼的露天阳台,就有居民冲过来,把孩子们往机构大楼里驱赶。


     

    何洁在阳台上与家长理论

     

    时任宁馨阳光家园专职社工师的廉杰说,当时何洁流着泪对居民高喊,希望他们能宽容一些。但争执十多分钟后,机构还是只能关闭门窗,让孩子们回到室内。

     

    居民们毫不掩饰对这些孩子的厌恶,并对着随访媒体的镜头,表示对托养机构的强烈不满。

     

    他们说机构不按规矩办事,因为协议上明确写了不允许这些孩子在这个阳台上活动。

     

    居民们说的协议确实存在。

     

    2012,宁馨阳光家园刚开始装修,就遭到了居民们的强力阻挠,有居民直言,“不说别的,他们这些人来了,我们的房价都要往下掉。

     

    为了项目继续推进,2012年9月19日,市残联与居民代表开了沟通会,就大楼的一系列使用事项制定了协议。

     

    协议的其中一条就是,通往居民楼三楼的平台,不作为残疾人的活动场所,尽量减少残疾人在平台上活动的人数和人次,不做集体活动。

     

    宁馨阳光家园所处的大楼,面朝建邺大街,背邻一老住宅小区,而与居民楼相连的露天平台,则是原本规划给孩子们室外活动的唯一场所。

     

    在这个平台上,居民和机构发生过无数次冲突。廉杰老师说,只要看见有机构的孩子在阳台上活动,居民们轻则谩骂驱赶,重则报警投诉,不时还要往平台上扔各种垃圾。

     

    一位在宁馨长期做志愿服务的退休老兵,尤其“痛恨”这份协议。他无法理解,为什么住在附楼的居民有权利对大楼的使用,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,包括要限制寄宿学员的人数、床位只能安排在朝南一面等等。

     

    在他负责运营期间,要说机构的最核心困难,刘强坦承还是成本的居高不下。

     

    以师资为例,宁馨阳光家园的14名特教老师,有8名为大专以上学历,按照1:4的比例为孩子们提供训练和照料。


     

     宁馨阳光家园的画室

     

    把孩子托付给宁馨阳光家园的家长,大都很满意。刘强埋头苦笑着说,“但是这就是矛盾所在了,按照高质量标准做的机构,又只能作为公益性托养。

     

    收费上,只能尽量压低价格,日间照料的费用每月在300-900元之间,寄宿托养的每月在2000-5000元之间。

     

    为了控制成本,机构决定在控制日托人数的同时,增加寄宿制的学员。

     

    但是,2015年的一起官司却让机构的这一求生计划半途夭折。

     

    时任机构教务主任的何老师说,当时一名学员在机构意外摔伤,家长为此把宁馨阳光家园告上了法庭,为了减少行业舆论压力,最后此事以宁馨赔付家长近10万元结束。


    “为防意外事件再次发生,残联便不支持机构继续做寄宿托养,所以五楼的宿舍就近乎荒废。只能为学员提供午睡。”刘强补充道。

     

    在成本、风险,以及周边居民抵制的压力下,宁馨阳光家园近五千平,最初设计可为200名心智障碍人士提供庇护的大楼,最终只能同时为60多名心智障碍人士提供服务。

     

    在此情况下,刘强说,至少在2017年之前,他曾经4次给市残联打报告提出修改协议,8次提出减免折旧费,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。

     

    事情一直拖到2017年年底,6年合同到期后,换届后的市残联向他提出一次性支付100万元场地及设备折旧费的要求。


     
    离开的那瞬间,如释重负

          

    2017年12月31日,宁馨阳光家园与残联的合作关系正式结束。

     

    当了5年主任的刘强,用机构账户上近10万元余额遣散了还在任的特教老师,之后在财务移交清单上签上名字,走出了家园的大门。

     

    除了一本财务账本外,他什么都没带。

     

    马上就是元旦了,气温已经降到零度,寒风铆足劲儿往人脖子里灌,埋头行进的人群中,站在家园楼下,一直没挪步的刘强有些扎眼。

     

    从他的位置看,宁馨阳光家园依然气派,7层高的大楼立在南京市繁华的商业大街,蓝色的玻璃幕墙直面建邺大道。

     

    但是,那又是他第一次觉得,这栋楼太扎眼了,尤其是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段。

     

    刘强直言,转身离开的那瞬间,如释重负。

     

    但是很显然,他轻松得太早了。

     

    他没想到,残联在明知机构运营艰难的情况下,依然按照每年30万的标准要收取场地费用,并未如协议上所说“酌情减免”。

     

    而且他这个可被变更的法人代表,还要为这个每年给他5万元薪资的机构,最终把自己卖房子的钱都给赔了进去。


    编者后记


     
    目前国内能够接收大龄孤独症患者的机构有三类。
     
    第一类,公办的残疾人相关机构,这类机构主要接收智力障碍和重度肢残人士;
     
    第二类,纯民办机构,这类机构良莠不齐,且收费普遍较高;
     
    第三类,类似宁馨家园这样的公办民营机构,兼具政府的公益性和运营的专业度,一度被业内寄予厚望。
     
    但是残联与宁馨阳光家园服务中心的案件,却让我们看到了这一理想模式背后的诸多问题,比如:
     
    1.残联代表政府行使发标购买职能,还要管理机构,其职责和权限如何明晰?


    2.被引进的第三方机构,需要对运营风险负全责,还是仅仅负责提供达标的专业服务?
     
    3.公办民营机构,如何平衡公益和成本的冲突?


    4.举办者是否应为社会服务机构(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)承担连带责任?


    5.如何鼓励更多有志之士能放心进入大龄托养行业,还能安全脱身?
    ……
    针对此案
    屏幕前的你有何看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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