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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商荣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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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荣获“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

       近日,集团被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“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于兆义同志被授予“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       2009年,集团在实现效益增长的同时,牢记“事故是最大的成本”,在安全工作上也做出了较大的成绩,实现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。直属各单位的治安和消防工作委员会主任均由单位一把手担任,将安全工作视为企业的生命线。实际工作中贯彻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”的方针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安全工作原则,由集团总经理与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《安全目标责任书》及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》,然后逐级签订,直到每个员工。
       于兆义同志针对集团的实际情况,带领安全管理部的同志搞调研、查资料并借鉴了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,拟定、下发了《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》,结束了集团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历史。在做好制度保障的同时,也注意做好安全督查和隐患整改工作。2009年走访了全集团100多家单位,并先后组织了2次大型的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300余条,下达整改通知书60余份,为集团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